第十二碗狗粮:榴莲味的战神攻

第二百一十六章

身体疼得苟梁恨不能再给自己一刀了断此生,但他却没有让系统屏蔽自己的痛觉。

因为——

妈的, 就算这龟孙子的魂体被冻结了, 老子虐不了心也要虐丫的身!不,虐完身, 老子就要把我老公睡一百遍啊一百遍, 让他死了也特么地再气死一回!!

在意识海里化成咆哮体的苟梁如果不是找不到原主藏尸——冻结魂体的地方, 一定冲过去抽活他丫的!

“主主人, 冷静, 冷静!”

系统退散百步远, 看着暴躁地走来走去挠头抓狂的苟梁, 吓得抱紧自己。

而让苟梁愤怒得头发都要竖起来的家伙不是别人,正是他在这个世界的宿体。

原主名叫魏宣明,字常宁, 时年二十四岁。

现在正化名常宣宁——看这个东拼西凑的名字就知道丫除了是个取名废之外还是个二百五——入伍从军中。凭借从祖国上下五千年的古人智慧和自己的小聪明, 以及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六亲不认灭绝人性的敢死作战风格,他在从军的第五年,由一个名不见经传毫无后台的小兵打拼到了从五品校尉的位置。

甭管这段评价里代入了某苟多少个人情绪, 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原主吃了狗屎运踩上了时空管理局魂体回收站紊乱的那股邪风, 从一个名为地球的C级世界穿越到了这里。

魏宣明在二十一世纪就是个站在人生巅峰俯瞰众生的逗逼,人前人模狗样人后狗模人样, 专爱渣基三逛小粉红。

他硬盘里装的几百T皮薄馅足的男神充分暴露了这货内心熊熊燃烧的骚气,睡衣专挑基佬紫不说, 玩游戏也爱用女号撩基佬, 而且专挑八块腹肌大长腿的抠脚大汉下手——哦, 这个人标榜他是攻,理想型是肩宽腰细屁股翘还必须身高一九零的壮汉受。

且不说他一个身高一七零的小白脸为什么会对自己有这么深的误解,苟梁也不关心他两辈子死的时候都是处男——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剧人生,但该死的,这蠢逼这辈子竟然盯上了他老公的屁股!

真是叔可忍婶不可忍!

是的,魏傻逼在穿越到这个没有WIFI没有小粉红没有硬盘男神的时代后,很快把自己破碎的玻璃心捡起来黏上,丧心病狂地把瞄上了外表淳朴内心单纯的古人类。

他认为上辈子自己就是吃了相貌职业斯文败类的亏,才会注孤生,所以这一世立志要练成肌肉型男款武林高手。

秉承着大侠要从娃娃抓起的信念,魏宣明为此撒泼打滚撒娇卖萌愣是让世代文儒的魏丞相放下身段请回十几个武师父教导他,后来还和老对头握手言和,让幼孙成了夏侯老匹夫的关门弟子。

原主勤学苦练总算也是小有所成,直到他十岁那年不甘寂寞地在诗会上做了一首千古名作,让自伤后继无人的魏丞相大喜过望。

从此以后,魏爷爷对幼孙抱以厚望,是文韬武略两手抓。

在被之乎者也折磨了八年之后,原主在魏丞相的泪海里垂死挣扎了两天,认输地上了考场。这装逼货还有着“除了第一,老子的字典里没有第二个结果”的中二精神,果然给魏丞相考取了一个状元郎回来。

这可乐坏了魏家上下。

原本,魏宣明和他爷爷约法三章,只要他当上状元郎往后他的婚事和前程都得他自己说的算。没想到的却是,帅破宇宙的他就是这么把持不住散发的荷尔蒙,在琼林宴上不小心迷住了戍阳侯府的小郡主,后者直接求到了皇帝陛下面前,请他当媒人撮合。

两辈子心心念念死心塌地地梦想着肌肉壮受的魏宣明,这次扛住了他爷爷的眼泪攻势,为了逃避这场包办婚姻,在皇命难违成为现实之前,直接留书一封浪迹天涯去了。

其实原主对自己的未来早就有所打算,他在繁花迷眼的京城转悠了一圈,发现全是庸脂俗粉,一门心思就想着借他师父夏侯老将军的门路投军报国,咳咳,顺便拐一个忠犬壮汉受回家。

所以他这一走,就拿着当初想着有备无患而准备好的假籍贯服兵役从军了。

他投身的是驻守西北大漠城的戍阳军——这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虽然两府的婚嫁没有摆在明面上,但他拒婚逃家的事情用脚趾头想就知道会被京城里那些闲的蛋疼、天天无病呻|吟的酸儒说三道四。不论他们捏造出多少版本的前因后果,他和戍阳侯府这梁子都结下了,一旦被发现身份等着他的肯定都不是什么好果子。

要知道,那个被他“婉拒”的小郡主可是戍阳侯府万绿丛中一点红的千金,谁都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更何况她上头那七位哥哥,护短不说且都爱用暴力解决问题。

怎奈,他不想进狼窝都不行。

天阳朝军方除了戍阳军就数夏侯军火候够足,他大好男儿哪怕逃家也想闯出一番天地衣锦还乡,想要施展拳脚得到更多的晋升机会,非戍阳、夏侯不可。

相比起会被洞悉他如意算盘的师父布下天罗地网的夏侯军,原主选择戍阳军都不需要深思熟虑。

再之后……

他在入伍的第一天,一见钟情了。

那是一个日落平沙的午后,大漠风沙随着马蹄溅起,在那一片壮阔的背景黄中一身铠甲的将军扬鞭驾驭骏马朝他奔腾而来。

他,仿佛穿越漫长的时光远道而来的盖世英雄,踩着七色云彩来娶——嫁给他。那绝美的容颜让天地万物瞬间失色,让魏宣明视线越变越窄,越来越静,只剩下那个势如破竹般闯进他生命的人。

从此,一眼误终生——个鬼!

装上八百辈子的文艺青年,这只颜狗特么的根本就是见色起意!

苟梁看着他之后六年的追妻日常,恨不能杀进魂体镜像里把魏宣明那张蠢脸撕了,敢觊觎他老公简直是死腻了。

然而,魏颜狗是个敢于作死的人。

为了能够近水楼台先得月,他在最初的一年时间里完全不藏拙,拼尽全力往上爬。在战场上他永远都冲在前头,在幕后积极为上峰献计谋,可谓出尽了风头。几场战斗之后,原主不负众望勇夺万人斩的称号,踏着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步伐,迅速从无品级的小兵丁成为手掌千数兵丁的从八品司长,光明正大地站到了戍阳侯府世子——韩战的面前。

那是在一场庆功宴上。

戍阳军大胜西莽,更斩落对方一员世袭大将,真真是大快人心。而制敌的计策是原主献上的,他可谓居功至伟,所以也被特许进了帅帐。

只是谁也没想到,当上首的韩将军问他想要什么赏的时候,这厮举着豁了口的酒碗当众吟了一首诗。

原句是这样的: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魏司长狗胆混着黄汤吞下肚,大无畏地在韩战拍手称好,朗笑着赞他“从前竟不知宣宁有这番好文采!”的时候目光牢牢地锁定他,痴迷地说:“将军,属下别无所求,只求将军给属下一个机会照顾你。我常宣宁发誓,这辈子都将忠诚于你,红颜白骨,生死相随。”

帐内的众将士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韩战收了笑声。

他很快从错愕中恢复如常,表情渐渐冷了下来,给了魏宣明一个收回覆水的机会:“常司长,此话何意?”

魏宣明仿佛没有察觉到他语气中的警告,仰头喝下碗中酒,一抹嘴,目光灼灼地盯着他,随即霸气地一摔碗。

众人惊看过来,只见魏宣明三指朝天,大声道:“皇天在上,厚土在下,还有各位同袍都为我常宣宁作证!如果我今日所言有一字虚伪,就让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听着!韩战,我喜欢你!老子看上你了,老子要娶你做我媳妇!”

字字句句铿锵有力,帅帐内哑然无声。

这些喋血沙场的将士们轻易地,被一句话吓傻了。

良久,还是他的顶头上司林狄将军干笑着打了圆场:“呵呵呵,小常喝醉了,呵呵,这死小子喝了酒就爱胡咧咧,呵,当不得真。”

魏宣明却不领情,梗着脖子朝韩战喊话:“我没醉。韩战,你跟我好吧!我一定会疼你爱你,把心窝子都掏给你,我是真的喜欢你,做梦都想着你——”

“常司长喝醉了,送他回去歇息吧。”

韩战淡淡地说,终于是听不下去了。

但那从+70哐地落到+22的好感度,足以表明韩将军的内心绝不平静。

他原本以为不管魏宣明对他存了什么心思,凭他的聪明,往后都会安分守礼,不惹是非。

没想到魏宣明完全不按牌理出牌,不但没有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反而生怕他的心思知道的人太少,堂而皇之地对他展开了猛烈的攻势。

吟诵情诗那都是家常便饭,他不听,就在营帐前的地上写诗定要让他看到。此外,魏宣明给他送过沙漠红狐、大雁,点过火把爱心,为讨他欢心可谓是用尽手段——但,魏宣明到底是从什么地方看出来,他会喜欢这种哄骗小娘们的玩意儿?